跳到內容

跳到目錄

永不過時的智慧

甘心寬恕

甘心寬恕

聖經原則:「無論誰有理由對人不滿,都要繼續……彼此甘心寬恕。耶和華怎樣甘心寬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甘心寬恕人。」——歌羅西書3:13

這是什麼意思?聖經將得罪一個人比作欠了對方的債,而寬恕和原諒就等於免了人的債。(路加福音11:4)一份參考資料指出,在聖經裡,「寬恕」的希臘語原文的意思是「放過,不再追討債務」。所以,甘心寬恕某個得罪我們的人,意思就是決定放過對方,無需任何補償。甘心寬恕別人並不表示 我們認同對方的行為,也不表示 對方所造成的傷害會因此減輕。簡單來說,甘心寬恕就是選擇不再懷恨在心,即使自己「有理由對人不滿」。

對今天適用嗎?因為我們都是生來不完美的,都會犯錯。(羅馬書3:23)所以,願意寬恕別人是明智的做法,因為我們有時也需要別人寬恕自己。還有,選擇寬恕,自己也會因此而得益。為什麼呢?

當我們懷怒在心,不願意寬恕別人,到頭來也會傷害自己。這樣的負面情緒會令我們感到苦惱,影響生活,也折磨自己。還有,我們的健康也會受到嚴重的影響。在《美國心臟病學會雜誌》的一份研究報告裡,心理學教授安德魯·斯特普托和千田要一博士說:「最近的發現顯示,發怒和懷恨可能會引發冠心病[冠狀動脈心臟病]。」

另一方面,讓我們想一想寬恕的好處。藉著樂意寬恕別人,我們可以維持和睦團結的氣氛,並且與別人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。更重要的是,樂意寬恕別人,就是效法上帝,因為他甘心寬恕悔改的人,他也期望我們這樣做。(馬可福音11:25;以弗所書4:32;5: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