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3:1-14

  • 順服當權者1-7

    • 應該納稅6,7

  • 愛心體現法典的精神8-10

  • 品行端正,像在白晝一樣11-14

13  在上的當權者,人人都要順服+,因為權力無不出於上帝+。按照上帝的安排,目前的當權者各在其位+  所以,誰反對當權者,就是跟上帝的安排作對。作對的人會招致不利的判決。  行善的人不用懼怕統治者,作惡的人才要懼怕+。你想不用懼怕當權者嗎?你不斷行善+,就會受他讚許。  當權者是上帝的僕人,對你有益。如果你作惡,就該懼怕,因為當權者佩帶的劍不是沒有作用的。他是上帝的僕人,向作惡的人施刑降怒*  所以,你們必須順服*,不僅是因為怕他降怒,也是因為你們的良心+  你們納稅,也是為了這個緣故。他們是上帝手下的公僕,負責執行這個職務。  每個人應得的,你們都要償還:要求納稅的,就向他納稅+;要求進貢的,就向他進貢;要求敬畏的,就敬畏他+;要求尊重的,就尊重他+  什麼都不要欠別人。在彼此相愛方面,卻應該覺得自己總是欠了別人*+。愛別人,就真的遵守法典了*+  法典上的話,例如「不可通姦+,不可殺人+,不可偷竊+,不可貪婪+」,或者任何別的誡命,其實都包括在「要愛人如己+」這句話裡面。 10  愛別人,就不會傷害別人+,所以,有愛心,就是真的遵守法典了+ 11  你們要這樣做,因為你們知道現在是什麼時期。現在是你們該睡醒的時刻+,因為我們比當初成為信徒的時候,更接近得救了。 12  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。所以,我們要棄絕黑暗的行為+,佩帶光明的武器+ 13  我們要品行端正+,像在白晝一樣,不狂歡,不醉酒,不苟合*,不做無恥的事*+,不跟人爭鬥,不嫉妒別人+ 14  要效法*耶穌基督+,不要圖謀滿足有罪的*慾望+

腳注

又譯「施刑,作出懲罰」。
又譯「你們實在有理由要順服」。
又譯「彼此相愛卻是你們必須償還的債」。
意思是,愛別人就體現了法典的精神。
又譯「不發生不正當的性關係」。
又譯「棄絕肆無忌憚的行徑」。見詞語解釋:「無恥的行為」。
直譯「穿上」。
直譯「肉體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