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 18:1-32

  •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罪負責1-32

    • 誰犯了罪,誰就會死4

    • 兒子不用抵償父親的罪債19,20

    • 上帝不喜歡看到邪惡的人死亡23

    • 悔改就會活下去27,28

18  耶和華有話告訴我說:  「你們在以色列有一句俗語,說:『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齒卻酸軟+。』這句俗語是什麼意思呢?  「至高主宰耶和華宣告:『我憑著我的永生發誓,你們在以色列不會再用這句俗語了。  看哪!所有人的生命都屬於我。父親的生命屬於我,兒子的生命也屬於我。誰*犯了罪*,誰就會死。  「『要是一個人是正義的人,正直公正;  不在山上吃獻給偶像的祭肉+;不仰望以色列人那些可憎的偶像*;不玷污別人的妻子+,不跟經期中的女人發生關係+  不欺負任何人+,卻把抵押品歸還給欠債的人+;不搶奪人的財物+,卻把自己的糧食分給飢餓的人+,拿衣服給衣不蔽體的人+  借東西給人不收利息,不放高利貸+,不做不公正的事+;在人與人之間主持公道+  遵守我的律例,執行我的法令,處事忠信;這樣的人就是正義的人,一定會活下去+。』這是至高主宰耶和華宣告的。 10  「『可是,要是這個人有了一個兒子,這個兒子成了強盜+或殺人犯*+,或做了上面提過的任何一件壞事  11  (他的父親卻沒有做過這些事),在山上吃獻給偶像的祭肉,玷污別人的妻子, 12  欺負貧窮困苦的人+,搶奪人的財物,不歸還欠債人的抵押品,仰望可憎的偶像+,從事可憎的勾當+ 13  放高利貸,索取利息+,他就不會活下去。因為他做的所有可憎的事,他必定被處死,他喪命是咎由自取的* 14  「『要是有一對父子,兒子看見父親犯的所有罪,他雖然看見了,卻不照樣去做, 15  不在山上吃獻給偶像的祭肉,不仰望以色列人那些可憎的偶像,不玷污別人的妻子, 16  不欺負任何人,不扣留抵押品,不搶奪人的財物,倒把自己的糧食分給飢餓的人,拿衣服給衣不蔽體的人, 17  不壓迫窮人,不放高利貸,不索取利息,倒執行我的法令,遵守我的律例,他就不會因為父親的罪過而死。他必定會活下去。 18  至於那做父親的,他因為常常欺騙人,搶奪弟兄的財物,在人民中為非作歹,就會因自己的罪過而死。 19  「『但你們會說:「兒子為什麼不用擔當父親的罪過呢?」因為兒子做公平正義的事,遵守和服從我的所有律例,他必定會活下去+ 20  誰*犯了罪,誰就會死+。兒子不必擔當父親的罪過,父親也不必擔當兒子的罪過。正義的人的正義只能算在自己的帳上,邪惡的人的邪惡也只能算在自己的帳上+ 21  「『邪惡的人要是回頭,不再犯他犯過的所有罪,反而遵守我的律例,做公平正義的事,他就必定會活下去,不致死亡+ 22  他犯的一切罪過,都不會被追究*+。他會因行事正直而活下去+。』 23  「至高主宰耶和華宣告:『難道我喜歡邪惡的人死亡嗎?+我不是更希望他改過自新而活下去嗎?+ 24  「『如果正義的人離棄正義,犯了罪*,做了邪惡的人做的一切可憎的事,他還會活下去嗎?他從前的正義行為都不會被記住+。他會因不忠和犯罪而死+ 25  「『但你們會說:「耶和華行事不公正+。」以色列人啊,請聽,是我行事不公正嗎?+不是你們行事不公正嗎?+ 26  「『如果正義的人離棄正義,犯了罪,因此而死,他的死就是因為自己的罪。 27  「『邪惡的人要是回頭,不再犯他犯過的所有罪,開始做公平正義的事,他就會保全自己的性命+ 28  他醒悟過來,回頭不再犯他犯過的所有罪之後,就必定會活下去,不致死亡。 29  「『但以色列人會說:「耶和華行事不公正。」以色列人啊,是我行事不公正嗎?+不是你們行事不公正嗎?』 30  「至高主宰耶和華宣告:『以色列人啊,我會按你們各人的行為審判你們+。回頭吧,你們要回頭,不要再犯罪,不要讓這些事成了你們的絆腳石,使你們擔負罪責。 31  你們要除掉自己犯下的所有罪過+,使自己有一個新心和新的精神*+以色列人啊,你們何必死亡呢?+ 32  「至高主宰耶和華宣告:『我不喜歡任何人死亡+。所以你們要回頭並活下去+。』」

腳注

詞語解釋:「罪」。
誰,希伯來語:尼發希。見詞語解釋:「尼發希;普緒克」。
這個詞語的希伯來語原文可能跟「糞便」有關,用來表達鄙視。又譯「如糞的偶像」。
又譯「流血害命」。
又譯「他的血債就由自己承擔」。
誰,希伯來語:尼發希。見詞語解釋:「尼發希;普緒克」。
直譯「記住」。
又譯「違背公正」。
精神,希伯來語:魯阿。見詞語解釋:「魯阿;普紐馬」。